【資料圖】
云南昭通40歲男子吳某某因妻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跑到駕校毆打對方,致其頭部輕微傷、脊柱部位輕傷二級。事后,吳某某取得被害人諒解。
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wǎng)公布了云南省昭通市大關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檢方認為,被告人吳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且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寬處罰。
內(nèi)容顯示,被告人吳某某,男性,1982年生,小學,戶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大關縣,住云南省昭通市大關縣某鎮(zhèn)某村。
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7月5日11時許,被告人吳某某因妻子肖某某與楊某甲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到大關縣某鎮(zhèn)某駕校找到楊某甲,在駕校樓梯間,吳某某撿起一把洋鏟擊打楊某甲,致楊某甲頭部受傷,后楊某甲往樓下跑時摔倒,吳某某追上后用斷裂的洋鏟把把(木棒)打楊某甲腿部,被肖某某攔下。
經(jīng)鑒定,楊某甲頭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脊柱部位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吳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身體輕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某某認罪認罰,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從寬處理。案發(fā)后,吳某某主動到派出所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據(jù)《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且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寬處罰。
檢察院表示,綜上,建議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瀟湘晨報記者蔣紫雯
新聞線索爆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晨視頻”客戶端,進入“晨意幫忙”專題;或撥打晨視頻新聞熱線0731-855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