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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廈門發(fā)布第2號通告!

2022-03-19 06:01:01 來源:瀟湘晨報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第2號通告

鑒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現通告如下:

一、核酸必檢。3月13日(含)以來未曾核酸檢測的所有在廈人員,必須在3月21日前進行一次檢測(免費)。

二、入廈必報。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的,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qū)、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免費),并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三、控制堂食人數。餐飲場所上座率控制在50%以下,保持人員就餐間距,倡導斜位落座,嚴禁大規(guī)模集體聚餐。

四、公共場所限量、預約、錯峰。旅游景區(qū)、文體場所、娛樂場所、托育機構等接待人員按最大容載量,室內不超過50%、室外不超過75%。

五、大型活動“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文體、商貿、會議、展覽、慶典、集會、培訓等活動,50人以上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200人以上須報所在區(qū)指揮部審批。紅事、白事要向屬地居(村)委會報備。

六、加強報告。酒店、賓館、民宿、出租房等經營管理者應切實承擔防疫責任,發(fā)現近14天內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居史或出現發(fā)熱等癥狀的入住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社區(qū)(村)。

七、保持良好衛(wèi)生習慣。請廣大市民群眾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出現發(fā)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到發(fā)熱門診就醫(yī),途中科學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各行業(yè)主管部門加強監(jiān)督執(zhí)法,對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年3月18日

責任編輯: 廖文焱,賴旭華

標簽: 發(fā)熱門診 經營管理者 責任編輯 追究責任 大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