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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中,各地的餐費標準都是多少?近期,國內(nèi)多所高校發(fā)布的《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予以明確。
武漢科技大學新修訂的《武漢科技大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介紹,一般公務接待中,接待對象來訪期間應當按照規(guī)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公務接待用餐一次。院士專家、省部級干部不超過200元/人/次,其他人員不超過150元/人/次。同一批次接待人員,按照最高職務級別對應的標準安排用餐。
接待單位和派出單位領(lǐng)導的工作人員(司機、秘書),如果屬于接待或陪餐人員,按接待費標準就餐。如不屬于公務接待范圍,按照同城工作簡餐每人次不超過40元的標準就餐。學校還明確,同城公務活動嚴禁相互吃請,確因工作時間較晚、返程距離過遠或者當日需要連續(xù)工作、自行用餐有困難的,接待單位可安排盒飯、份飯或不超過40元/人標準的工作簡餐。
另外,外賓宴請及日常伙食招待應當注意節(jié)儉,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外賓來校期間,宴請不得超過2次,一般按每人次不超過300元的標準控制,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日?;锸迟M按每人每天不超過300元的標準控制(以上標準含酒水)。
西安工程大學近期印發(fā)的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也提出,接待對象應當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的,每批接待對象可安排一次公務用餐,原則上安排在校內(nèi)餐廳,不得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接待。
具體而言,省部級、院士及其隨行人員,人均總費用不超過 160元;廳局級、教授及其隨行人員,人均總費用不超過 140元;縣處級及其他人員人均總費用不超過 120 元。
近期,《江蘇理工學院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修訂)》也已經(jīng)學校研究通過。根據(jù)該辦法,常州市城區(qū)之間不得安排接待用餐,因執(zhí)行公務確實無法回家或回單位食堂就餐的,需填寫《江蘇理工學院工作用餐審批單》,經(jīng)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在早餐30元/人、中餐80元/人、晚餐80元/人標準內(nèi)憑據(jù)報銷工作餐。
江蘇理工學院亦表示,接待對象原則上應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一次用餐,每人每餐標準不超過150元,特殊情況下,經(jīng)學校主要領(lǐng)導審批,最高不超過200元/人。來訪人數(shù)較多,提倡用自助餐,用餐標準不超過150元/人。
另外,伊犁師范大學辦公室網(wǎng)站4月掛出的《伊犁師范大學公務接待管理辦法(修訂)》顯示,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guī)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標準為70元/人。經(jīng)學校同意邀請的指導工作、項目申報、講學等專家、教授及特殊情況,就餐標準可略高于以上標準,但不得超過1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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