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財經(jīng) >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30日截止 補稅退稅的請抓緊

2020-06-28 11:06:36 來源:重慶晨報

距離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結(jié)束日期(6月30日)還剩3天時間,6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提醒還未辦理的納稅人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模塊查看有關信息并辦理。

依據(jù)新個人所得稅法,納稅人需就2019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對照年度內(nèi)已經(jīng)預繳的稅款,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辦理年度匯算并多退少補稅款。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為避免扎堆申報造成擁擠,降低辦稅效率,稅務部門提示還未辦理的納稅人,可在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指導下,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進行年度匯算申報并辦理退(補)稅,如有疑問,還可通過撥打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到當?shù)囟悇諜C關進行咨詢。

為什么要進行年度匯算?

簡單來說,因為新個稅法實施之后,單位為個人代扣個人所得稅,但這只是預繳,可能會多繳或者少繳。年度匯算給納稅人“查遺補漏”機會,多了退還、少了補繳,以確保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記者 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