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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龍河高速江西龍南段。00:29分許,黃某駕駛小轎車行駛時突然爆胎,便向交警報警求助。交警提醒她根據(jù)護欄上公里牌在車后放置警告牌,但黃某稱不敢下車:
“我找不到啊大哥,
你能不能幫我找”
“我一個女孩子,好怕??!”
交警提醒她坐在車內危險,黃某又稱:
“到車外面太恐怖了,
你快點幫我打電話!”
交警一邊繼續(xù)提醒她轉移到護欄外,一邊幫忙叫了救援。然而,半小時后交警再次接到黃某報警,稱自己的車被撞。原來, 第一次報警后,黃某絲毫未聽從交警提示,一直坐在車內,也沒去設置三角警告牌,直到被一輛倉柵式貨車追尾后,才在車后僅20米處設置了警告牌 !
經(jīng)詢問貨車司機楊某得知,他在行駛中跟前車過近,當前車遇情況減速時,自己急忙向右打方向躲避,結果撞上了因爆胎停在應急車道上的黃某的小車。
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一定要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九個字,即在車輛可移動的情況下立即轉移到應急車道,在后方150米處(夜間、雨雪霧天可加大到200米)設置警示牌,人員則全部轉移到護欄外,以防發(fā)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