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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人闖紅燈交警開“綠燈” 彰顯執(zhí)法者溫度

2021-04-14 08:48:09 來源:長治微關注

工友從高空墜落命懸一線

救人者駕車闖紅燈緊急送醫(yī)

最后交警部門人性化的執(zhí)法舉動

彰顯了執(zhí)法者的溫度

人與人之間的溫情與守望相助最是可貴

心地善良的人更應該被世界溫柔相待

4月5日上午10時40分,襄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指揮中心接報:高某不慎從八九米高的腳手架掉落,傷勢危急,隨時有生命危險。為將傷者盡快送到醫(yī)院救治,工友魏某情急之下駕車闖了紅燈,他希望得到交警的理解。

指揮中心民警安撫魏某先送工友就醫(yī),隨后將相關資料準備好。

次日,指揮中心民警到縣醫(yī)院急診科了解并詢問當時情況。魏某向民警提供了他駕車的行駛路線,民警通過詢問醫(yī)生以及魏某提供的材料,很快核實了魏某所講的情況屬實。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第21條規(guī)定,“有證據(jù)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應當予以消除”,民警確認魏某闖紅燈的行為屬于救助病危者,決定對他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消除。

對于襄垣縣交警大隊的人性化執(zhí)法,魏某表示感謝,稱“是真正為群眾辦實事”

司機為救人到底要不要受罰,一直以來是一個兩難的話題。首先,交通法規(guī)應該人人遵守,為了救人闖紅燈,損害的是公眾利益,很可能導致交通事故、交通癱瘓。從這個角度看,無論司機是為救人還是遇到其他緊急情況,闖紅燈都應該受到處罰。

但是,司機救人的行為應受到肯定。為了救人,司機甘愿冒著自己被處罰的危險闖紅燈,犧牲自己的個人利益來維護他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事后處理時,交警部門在裁量權范圍內(nèi)對當事司機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又無可厚非。

規(guī)定是剛性的,也是嚴肅的。面對現(xiàn)實中復雜多變的情況,調(diào)查機制是否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是否具備變通的靈活性也變得尤為重要。

公安機關在嚴格執(zhí)法中的人性化舉措,最終托舉住了最初的善意,讓更多人在糾結“救”與“不救”時能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但這并不意味著做好事可以成為非特種車駕駛人闖紅燈的理由,并非意味著默許或鼓勵人們不遵守規(guī)則,而是盡可能減輕或避免施救行為對于施救者可能產(chǎn)生的風險責任,減少每個善舉背后的思慮,使得施救者更有底氣,執(zhí)法者也有所依據(jù)。